防癌險問答・第 8 章
等待期與第一年:什麼時候開始賠
等待期 90 天;第 1 保單年度確診重度,賠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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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重點
一句話
癌症有 90 天等待期。過了等待期,第 1 保單年度確診重度,賠的是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,不是保額。
生效日起 90 天:等待期
這段時間確診,癌症保險金和重度豁免保費都不給。
過了等待期,還在第 1 保單年度
確診重度,賠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。沒有特定癌症保險金。
第 2 保單年度起
確診重度,賠保額 100%。特定癌症保險金也從這一年開始。
「疾病」另有 30 天的定義,和 90 天的癌症等待期,是兩件事。
正文
範例商品
整理者補充
本單元的女癌、男癌是教材的代稱,數字取自簡報範例(保額 100 萬、繳 20 年),實際以保單條款為準。
等待期:生效日起 90 天
- 等待期間是生效日起 90 天。
- 等待期間屆滿前確診,癌症保險金和重度豁免保費都不給。
- 已過等待期確診,依條款賠。
第 1 保單年度:賠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
過了等待期,但還在第 1 保單年度,確診重度:
- 重度保險金不是賠保額,是賠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。
- 沒有特定癌症保險金。特定癌症保險金,第 2 保單年度起才有。
算給你看:年繳標準體保險費 29,000 元,29,000 × 1.06 = 30,740 元。
※ 年繳保險費總和以標準體費率計算,和實際轉帳折扣後的金額不同。
第 2 保單年度起,才賠保額
第 2 保單年度起,重度賠保額 100%。
特定癌症保險金也從這一年開始:第 2 年是保額 10%,再一年一年往上爬。細節見重度與特定癌症加碼。
簡報提供的說法
「第 1 年先保本,第 2 年起才拿滿。」
90 天和 30 天, 別搞混
| 項目 | 天數 | 意思 |
|---|---|---|
| 癌症等待期 | 90 天 | 生效日起 90 天。屆滿前確診,癌症保險金和重度豁免保費都不給 |
| 「疾病」的定義 | 30 天 | 指生效 30 天後才發生的疾病 |
兩件事各算各的。例如生效後第 60 天確診乳癌:已經過了 30 天,但還在 90 天的等待期內,癌症保險金不賠。
跟客戶說的時候
整理者補充|第 1 年賠多少,先講清楚
第 1 保單年度確診重度,賠的是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,不是保額。等待期 90 天,也要在投保時就說明。別讓客戶到理賠時,才發現和他以為的不一樣。
整理者補充|「保本」只限第 1 年確診重度
簡報說的「第 1 年先保本」,指的是第 1 保單年度確診重度,賠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。女癌、男癌都沒有解約金,不要讓客戶以為任何情況下都保本。
整理者補充
簡報只談了第 1 保單年度確診「重度」怎麼賠。初期、輕度,是整理者查對保單條款(第 13 條)補上的:第 1 保單年度確診,也是賠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,和重度一樣;第 2 保單年度起,初期、輕度賠保額 10%。
整理者補充
教材前半部有一句:「第一年有等待期,先跟客戶講清楚。」依這一頁的說明,等待期是生效日起 90 天,不是整個第一年。第 1 保單年度過了 90 天確診重度,一樣賠,只是賠法是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。
動手練一練
想再深入
想再多看一點
第 100 天確診,已過等待期,為什麼不是賠保額 100 萬?
因為還在第 1 保單年度。第 1 保單年度確診重度,賠的是年繳保險費總和的 1.06 倍;第 2 保單年度起,才賠保額 100%。
「年繳保險費總和」,就是客戶實際轉帳的金額嗎?
不一定一樣。教材註明:年繳保險費總和以標準體費率計算,和實際轉帳折扣後的金額不同。
等待期內確診,豁免保費呢?
等待期屆滿前確診,重度豁免保費也不給。豁免保費怎麼運作,見豁免保費與事後給付。
想自己換數字試試看:用癌症保險金試算器,確診年度填 1,看第 1 保單年度怎麼算。